首页 > 民政新闻 > 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下发明电贯彻省政府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时间:2013-09-06 来源:社会救助处
9月4号,河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贯彻省政府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豫民明电〔2013〕61号),主要针对,8月3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内容和要求,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动员。为卓有成效地开展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电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协调,主动开展工作。2005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连续9年纳入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或“十大民生工程”,低保工作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10万人,年发放救助金近80亿元。在城乡低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低保管理的压力逐步加大,一些薄弱环节出问题的风险明显增高,群众来信来访量一直居高不下。民政部门作为低保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把强化管理始终摆在重要工作日程,是低保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解决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保护干部的必然选择,也是保障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要求。按照省政府要求,民政部门是这次低保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单位,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汇报沟通,主动联系协调相关部门,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二、端正态度,广泛宣传,大胆查摆问题。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以排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栏建设为抓手,以群众来信来访为线索,重点解决近年来群众反映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民政部门要立足本职,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推脱责任,要把低保政策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三、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措施落到实处。省检查组拟于9月15日起开始按《方案》要求抽查各地低保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各地专项检查进展情况要及时报省厅社会救助处。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