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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汝阳县“三网”机制实现流浪救助全覆盖

时间:2013-09-13 来源:洛阳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洛阳市汝阳县民政局根据该县城区、农村流浪乞讨人员流入流出的不同特点,建立了“3+1”工作机制,即建立全县范围的流浪救助体信息网、城区的流入人员求助网、农村的外流人员监护网三个网络,同时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关怀帮扶机制。
一、建立流浪乞讨群体信息网搭建辖区内信息比对平台
汝阳县将全县重点流浪乞讨人员和外地流入的流浪乞讨人员分类建立了个人信息库,确保救助对象能及时得到帮助。工作中,首先建立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档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图片信息和监护人信息逐人进行采集,建立纸质及电子档案一式三份,村(社区)救助服务点、乡镇救助管理所、县救助管理站各一份。其次,建立信息比对平台。汝阳县救助管理站根据全县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将流浪情况分类整理,按照精神病、智障、孤儿、单亲、留守儿童等分类别建立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比对平台,该平台实行县乡计算机联网信息共享。若辖区内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即可通过信息比对确认找到住址。使其得到最快的安置或返乡,从而提高处置效率。此外,对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该信息平台每月一更新,由村级核对,乡(镇)汇总上报,县站更新。尤其是对县外流入人员逐一建立档案,纳入信息平台,建立了与周边市(县)的联动处置机制,使县外流入人员能及时得到安置。目前全县数据库信息达1316人,覆盖全县14个乡镇、220个村(社区)和周边4个市(县)。
二、建立城区求助网,完善流入人员快速反应机制
针对城区面积大、流入流浪乞讨人员多、不易及时发现的特点,汝阳县将县城9个社区划分为211个网格,通过“一牌一卡一员”的形式,做到早发现、早救助。“牌”即是设立求助引导牌。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16个固定的求助引导牌,公布县救助站管理站、城关镇救助管理所位置、求助电话,提醒城区居民履行劝导义务,报告救助信息,当好义务信息员;“卡”既将县城298名保洁员和65名治安寻访队员聘请为兼职信息员,并分别为他们发放一种温馨提示卡,提醒他们在工作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及时劝导、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根据每名卫生保洁员或治安巡防队员工作情况给与一定的补偿;“员”既明确网格员。在城区9个社区211个网格各选配一名网格管理员作为专职信息员,负责本网格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劝导、报告工作,并建立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达到了县城每个区域的全方位监控。
三、在农村建立爱心监护网,完善本地人员外流防控机制
在农村开展救助工作,重点是防止本地重点人员到外流浪。为此,汝阳县对有流浪乞讨史的流浪乞讨人员建立了“四级爱心监护网”,既家属的亲情监护、邻居的爱心监护、村信息员的随机监护、乡镇救助管理所月回访监护。同时给每名监护人发放一张亲情监护卡,给左右邻居、村信息员发放一张爱心监护卡,提醒他们履行监护责任和义务。当县救助站和乡救助管理所接到监护人的求助信息后,县站向县内各乡(镇)和兄弟县市发布协查信息,并在电视台、报纸刊登寻人启事,力争及时、就近使流浪对象受助回家。
四、对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建立关怀帮扶机制
汝阳县根据流浪群体的特点,因人施策,工作中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帮扶救助,从而确保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方法一,结对帮扶。将全县每名流浪乞讨人员分别确定1-2名党员干部进行帮扶,解决其生活困难,引导其自食其力。方法二,分类帮扶。根据流浪乞讨人员自身情况,对191名无劳动能力且法定监护人无抚养、扶养、赡养能力的老人、儿童、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病、灾和突发事故引起生活特别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目前以发放救助资金3.2万元;对47名具有劳动能力者,由乡、村适当安排保洁、门岗等公益性岗位。方式三,加强敏感期控制。根据流浪乞讨人员重点人群档案,对冬季经常流浪的有病患者,协同家属劝其住院治疗,最大限度的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安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