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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多举措开展受灾群众冬春荒生活救助工作

时间:2013-09-26 来源:濮阳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濮阳市遭受了多种自然灾害,特别是入汛以后暴雨洪涝、大风冰雹等灾害接连不断,局部区域受灾严重;8月份以后又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部分乡镇遭受旱灾,给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濮阳市民政局紧急部署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调查摸底,进村入户核查灾情。指导县(区)组成工作组,启动灾害损失和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排查工作,督促乡(镇)民政所和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逐户核实受灾农户农作物受灾、房屋倒损、经济损失等情况,了解受灾农户现有粮食和经济收入情况,分析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要求县(区)民政部门对摸底情况进行抽样核查,重点排查重灾乡(镇)的重灾村、重灾户。强化督导,深入基层,与一线民政人员深入重灾乡村开展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
二是评估受灾救助情况,全面反映基层诉求。认真开展灾害损失和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评估,要求县(区)民政部门根据重点调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讨论,形成灾害损失和冬春需救助情况正式报告。通过调查和评估工作,形成三个方面成果:一是今年灾害损失和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的会商评估报告;二是能够充分反映灾情、救灾工作及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的典型案例;三是需要上级支持的请款报告,突出灾害损失、救灾工作和救助需求三方面内容。
三是严格执行救助程序,切实落实救助政策。指导县(区)民政局科学制定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冬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督导县(区)按照专款专用、无偿使用,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救助资金。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批准、村公示、乡发放”的程序,并在村公示3天以上。组织工作组不定期对重灾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