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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出台政策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时间:2013-09-29 来源:郑州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低保监管机制,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近日郑州市下发《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明确了备案范围。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申请享受低保,均应实行专项备案管理。二是明确了备案程序。有近亲属在本人工作辖区内正在享受低保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需向本人所在低保经办机构申报,同时申请人也应主动向受理申请的低保经办机构如实申明。低保经办机构受理后进行单独登记,审核并进行100%入户核查。三是明确了管理纪律。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