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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

时间:2013-09-29 来源:安阳市民政局
今年10月是我国第四个“敬老月”,10月13日(农历九月九日) 也是我国第一个法定“老年节”, 同时也是河南省第24个老人节,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全省“敬老月”活动精神, 结合安阳实际,将本着“热烈、广泛、实效、节俭”的原则开展“敬老月”庆祝活动,开展好“敬老月”庆祝活动,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我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展示安阳市老年人的精神风采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好新修订的《老年法》,要把宣传《老年法》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阵地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贯彻《老年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老年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二)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切实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我市自今年9月1日起,为全市老年人逐步更换2013版老年优待证,各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优待、优惠、优先服务。
(三)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要走进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年人的生活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敬老志愿服务活动。
  
 (四)大力开展老年文体、文艺活动。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体、文艺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加大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文体、文艺活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