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严把“八关”打造“阳光低保”
时间:2013-10-15
来源:商丘市民政局
商丘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始终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不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通过严把“八关”打造“阳光低保”,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严把政策宣传关。通过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报纸、张贴宣传资料、发放政策要点等形式,对政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定期组织工作组深入村户,对因病、残、家庭变故特殊群体、缺乏劳动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进行引导,确保政策宣传更到位。
二是严把对象初评关。乡镇民政所接到申请后深入村户调查了解特困群众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和特困原因,初步确定保障对象,并组织村“两委”和群众代表对申请户逐一进行公开评议,当场签字做好评议记录,并将评议结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通过方可上报县区民政部门。
三是严把审核审批关。保障对象确定后,县民政部门组织复核小组按照不低于30%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复核,从而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还,并说明理由,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
四是严把资金监管关。坚持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安全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为确保低保资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在复核认定中严格做到“四个对照”,即身份证、低保证、照片、银行存折四项进行对照,并通过数码相机拍照,将信息存入电脑。通过“四个对照”,解决补助资金标准不足、资金发放不及时等现象。
五是严把亲属备案关。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材料和备案材料实行单独归类,分别由县、乡两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六是严把复核认定关。每年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对低保对像进行复核认定,要求保持上报信息、档案信息、长期公示栏信息、银行发放信息“四个一致”,对生活条件改善,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通过准确核实四个信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完善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七是严把公开公示关。对低保对象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分别设立长期低保公示栏,将低保人员名单、贫困原因、家庭人口数量、补助金额、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长期公示,设立举报查处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八是严把监督管理关。凡是来电来信反应违规享受低保的,由县(区)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对反映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对违规办理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坚绝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