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民政局强化内审监督规范民政资金管理
时间:2013-10-15
来源:舞阳县民政局
民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优抚事业经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救灾救济资金、
城乡低保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2010年4月舞阳县民政局新班子组建以来,为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把管理好、使用好、监督好民政专项资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加强内部财务审计监督、建立完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堵塞了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的漏洞,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专项民政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
保证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一、领导重视,设置内审机构。县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财务审计股、社会救助股、优抚股、城乡低保中心、医疗救助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民政资金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专门设立了财务审计股,配备3名会计业务精通、熟悉民政基层工作的人员组成内审部门,明确了内审部门审计职能职责,保证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行;坚持定期对内审、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审计业务、会计知识及资金管理的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内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确保了内部审计的质量。
二、加强培训,规范乡镇民政财务账目。针对乡镇民政所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混乱、专户不专、账目混淆问题,县民政局财务内审部门在局党组的支持下,于2011年3月专门举办了由各乡镇民政所所长、会计参加的为期3天的会计业务培训班,就如何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如何统一设立记账科目、如何规范账目等问题,请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对民政所长、会计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民政财务账目奠定了基础,并于2012年4月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的文峰乡民政所召开了现场观摩会,在全县总结推广文峰乡民政专项资金建立四个账本的成功经验,四个账本即优抚事业专帐、五保专帐、救灾救济专帐、医疗救助专帐,实现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分类记账”,对内审中发现不按要求建立四个专帐的乡镇民政所停拨或缓拨专项资金,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克扣民政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内审,规范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为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专项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县民政局财务内审部门自2010年4月开始,坚持每季度组织优抚、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等股室人员组成内审组,对各乡镇民政所五保供养、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检查,采取核对财务收支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入户调查等方法,严格实行“六查”:查是否建立四本专帐、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按政策专款专用、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低保户持折、是否有违规违纪现象。将年度内审督查结果作为对各乡镇民政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民政资金管理差的乡镇民政所实行一票否决,并把每次内审督查结果书面反馈给各乡镇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处理。3年多来,共向14个乡镇民政所下发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整改通知书56份,限期整改问题126个,通过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和检查核实,126个问题全部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得到整改,有力加强了对乡镇民政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的督办和整改力度,提高了乡镇民政资金管理水平。
针对在内审监督中发现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从建章立制入手,通过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各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办法和统一记账标准,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合理合规使用,促进了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运行。同时局机关还先后制定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示制度》、《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形成了用制度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机制和接受社会监督的防范体系。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