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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时间:2013-10-21 来源:郑州市民政局
一是健全城乡低保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加大城乡低保资金投入,坚持城乡低保标准动态增长,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先后出台《郑州市敬老院管理规范》、《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从收养管理、供养管理和服务护理等方面加强敬老院管理。同时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衔接制度,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连年提高。三是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解决城市低保边缘人群生活困难问题。对具有我市城市居民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教育、医疗、临时等专项救助。四是探索医疗救助制度,缓解救助对象看病难问题。对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农村五保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实施大病救助,建立医院垫付、同步结算工作机制,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简化医疗救助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增强了医疗救助工作效果。五是推进核对机制建设,解决救助对象认定难问题。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和郑州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截止目前,已完成核查2772人,发现不符合条件和瞒报收入的有510 人,为实现我市社会救助公平、公正,打造我市“阳光救助”工程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