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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汤阴县民政部门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时间:2013-10-29 来源:安阳市民政局
随着冬季的来临,汤阴县民政部门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温暖行动”,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一是困难群众排查工作深入开展。汤阴县民政部门把保障困难群众安全过冬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资金、措施及时到位。特别是对低保对象、孤、老、残等特殊群体和困难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安全、温暖越冬
    二是乡镇敬老院“温暖工程”全面推进。为进一步提升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汤阴县民政部门以改善乡镇敬老院供暖设施为重心,积极协调资金,全面启动了乡镇敬老院“温暖工程”建设任务。目前,除城关镇敬老院需扩建外,其他9个乡镇敬老院供暖锅炉及配套供暖管网、供暖设施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今冬来临前可全面完工投入使用。
    三是困难群众补助水平稳步提升。汤阴县民政部门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抓手,对全县20795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标准进行了“加码”提标。新标准从今年元月起执行,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26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人均月补助标准由180元提高到19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15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人均月补助标准由87元提高到99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由2480元/年提高到3600元/年(比省定标准高出4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由1500元/年提高到2200元/年,让全县的“五保户”和“低保户”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是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以保障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为目标,截止目前,汤阴县已足额、社会化发放1至10月份城市低保金695.4万元,第三季度农村低保金1722.7万元;兑现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65.9万元。
    五是城乡低保对象得到实惠。汤阴县民政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和电力公司协调,按照每户每月5.6元的标准,为全县17209户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返还了2013年1月至6月的电费,共计57.6余万元
    六是安全教育增强意识。及时指派专人对各乡镇民政所、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向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宣讲如何预防冷冻伤及安全使用蜂窝煤排烟管道等安全知识,全面提高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及困难群众冬季安全过冬意识。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