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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3-11-01 来源:老龄工作处
10月29日,河南省民政厅召开厅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了民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视频会议主要精神,按照民政部贯彻落实《意见》的三项重点工作安排及对民政部门的三个方面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对如何落实《意见》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选准突破口。对我省养老服务业建设的现状及省政府以往出台的文件进行比对、研究,对“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中期目标进行评估,找差距、找薄弱环节、找着力点,围绕养老体系中建设中的土地、规划、吸引社会资本的政策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的监理等瓶颈问题,“重在落实、单项突破、形成机制”。
二是争取出台“1+N”个政策文件。1是指省政府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N是指与有关厅局的单项配套文件,包括《河南省养老机构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同时,积极与发改委、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协商,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我省民间资本投资养服务业的申办程序。目前,代省政府起草的贯彻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意见已发有关单位及市县征求意见。
三是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贯彻《意见》视频会议。由各市、县政府负责同志,民政、发改委、财政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交流各地、各部门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先进做法,促进《意见》的贯彻落实。
四是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的督导检查。包括建议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及省直厅局进行督导检查,省厅对县市民政部门的督导检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