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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安排部署今冬明春救助工作

时间:2013-11-08 来源:洛阳市民政局
11月7日,洛阳市召开了今冬明春救助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民政局主管局长、救灾股长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洛阳今年的汛期救灾工作。今年汛期,洛阳市共发生自然灾害14次。灾害共造成全市224万人次受灾,523人紧急转移安置;378间房屋倒塌,639间房屋严重损坏, 213万多亩农作物受灾,13万多亩绝收;直接经济损失9.2亿多元。为做好救灾工作,市、县两级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了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组织全市18个县(市、区)62名县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了报灾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了救灾应急处置队伍,增强了全市应急救灾处置能力。三是落实了汛期值班制度,保证了灾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四是修改了《洛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较好地保障了救灾工作的开展。五是做好了救灾物资储备及采购工作,提高了救灾物资保障水平。
会议安排了全市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据各县(市、区)统计,受旱灾影响,全市今冬明春需政府救助困难群众44万余人。为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好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组成调查组,逐户核查,切实摸清受灾群众在口粮、取暖、衣被及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要严格执行救灾资金使用规定,始终坚持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确保救灾资金在发放、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