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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发文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冬令生活保障和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13-11-14 来源:厅办公室
近日,为做好困难群众冬令生活保障,确保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温暖越冬,扎实做好各类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认识做好困难群众冬令生活保障和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随着寒冬季节来临,及时妥善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证其生命安全和温暖过冬,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将做好困难群众冬令生活保障和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契入点之一,认真抓好抓实。二是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及时组织抽调人员,进村入户,全面细致地对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澄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不漏一人一户。严格依照各项救助政策分类实施救助帮扶,确保各类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适宜的住所,有困难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安全过冬,防止各类意外情况发生。 三是认真组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安全排查。要将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老年公寓(包括社会办养老机构)、优抚医院、学校、救助站、殡仪馆、救灾仓库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排查,从重点部位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和食物等环节入手,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四是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成效。要加强对民政对象冬令生活安排和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具体细化职责到岗到人,真正做到组织排查一丝不苟,安全防范万无一失。要结合实际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应对措施具体明确,应急预案切实可行,有序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各地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重大、突出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向省民政厅报送情况,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