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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扬先烈慰英魂永城市全力做好烈士墓管护工作

时间:2013-11-22 来源:永城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省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会议要求,永城市民政局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从4月份开始全面展开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年内完成了1403座烈士墓的迁移、整合、修缮工作和6座烈士公墓的维修改造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成立了市烈士纪念设施修缮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领导组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宣传、协调等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在上级下拨我市821.5万元经费的基础上,我市本级财政支出1294.7万元修缮经费,为全市1403座零散烈士墓的迁移、整合、修缮工作和6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以人为本,顺利实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的标准,把散葬烈士墓全部迁移进行集中管理的“慰烈工程”与提升陈官庄烈士陵园整体形象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在零散烈士墓迁葬过程中,本着让家属满意、让烈士安息、让群众赞同的原则,加强与各乡镇烈士家属的沟通,共同协商安葬事宜、安葬位置,把握好每一个细节,充分尊重烈士遗属意愿。
四是严格监督、保证质量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把工程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完成时限等明确到人,确保“慰烈工程”成为精品工程,保证50年不落后。
五是加强管护,形成长效。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抢救保护工程完成后,由各乡镇政府与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所在村委会签订管理保护协议,明确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确保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完好,以及教育后人长效机制功能的发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