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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7个建制乡获批准改为建制镇

时间:2013-12-30 来源:新乡市民政局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新乡市耿黄乡、鲁岗乡、石婆固乡、王楼乡、陈固乡、牧野乡、韩董庄乡等7个建制乡,改设为建制镇。这是我市为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开展撤乡建镇工作取得的新成效。2013年,我市先后完成14个乡撤乡建镇上报工作,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截至目前,新乡市121个乡镇中,镇的数量由63个增加到现在的71个,镇占乡镇比例由原来的52%提高到59%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撤乡建镇工作,将撤乡建镇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进行督办。自年初启动撤乡建镇工作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调研,把经济基础好、特色鲜明、接近建镇标准的乡按照条件成熟程度制定了撤乡建镇工作计划进度表,有序推进。对各县()、区政府申报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实地察看乡容乡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听取当地县、乡政府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座谈会,广泛征求了人民群众对撤乡建镇的意见,今年已成功申报了14个乡的撤乡建设工作。通过撤乡建镇为建制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