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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下发通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时间:2014-05-13 来源:焦作市民政局
近日,焦作市下发了《焦作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通知》,全市预算列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我市这次开展的临时救助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救助范围更加全面化。焦作市临时救助制度规定只要持有本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都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对象范围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外,还包括低收入家庭以及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是制度建立富有人性化。焦作市在建立该制度时,充分考虑到困难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导致的临时生活困难,突出为他们解决具体问题。临时救助分为支出型临时救助和应急性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是对因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较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的救助。应急型临时救助是对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或因火灾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的救助。
三是审批程序更加便民化。为了体现临时救助的便民原则,《通知》规定的审核、审批更加方便快捷,依托乡镇(办事处)办事大厅,个人直接向乡镇(办事处)递交申请,由县级民政局审批。对于因对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家庭,可简化程序,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受理、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四是救助标准科学化。《通知》规定救助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以及救助内容、救助种类、困难群众劳动能力、困难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救助金额一般控制在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的6—10倍之间,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因突发性灾难和重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救助标准可适当提高。并规定救助标准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五是资金发放更加灵活化。为体现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原则,焦作市在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上采取了三种方法。社会化发放。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或其他对象申请临时救助时同时提交个人“一卡通”帐户或银行卡账号,救助金直接打入申请对象个人账户。现金发放。对贫困学生申请临时救助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家庭,委托乡镇(办事处)直接发放现金。实物发放。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尤其是在双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采取发放米面、粮油、衣被等生活用品。
六是资金筹集更加规范化。临时救助离不开资金,焦作市以前的临时救助使用的是“爱心一日捐”捐助的全部“爱心基金”,每年临时救助资金量不平衡且影响了慈善救助项目。新的临时救助规定市级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500万元,县级财政按照本辖区人口数每人每年1.5元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级临时救助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临时救助人数、贫困程度以及资金配套情况进行补贴。
七是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化。全市临时救助对象的范围是一致的,办理和举报投诉程序是相同的,救助标准是一样的,相同事由城乡救助对象享受的救助金额按同一标准执行,可以说城乡困难群众享受临时救助待遇实现了一体化。
《通知》还特别强调不予实施临时救助的几种类型: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在本辖区居住生活不满一年的。对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要追回冒领的临时救助款物,取消一年内再次申请临时救助的资格。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