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民政新闻宣传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19 来源: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厅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新闻宣传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豫民文〔2013〕309号)的相关规定,我厅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民政新闻宣传奖励工作。奖励对象为在省、部级、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或播发有关正面宣传河南民政工作新闻稿件的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和媒体记者。奖励范围为自2013年9月17日至12月31日在省、部级以上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和主流网络媒体发表的正面新闻稿件。请各地、各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宣传稿件进行统计,并于5月30日前将统计结果及宣传稿件原件(电台、电视台用稿通知单)报送至厅办公室登记、审核,以便落实奖励规定。
联系人:郑诚
联系电话:0371-65506323
 
       

2014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