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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工作督查

时间:2014-05-21 来源:巩义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的审批、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程序严谨合法、管理细致规范,不错保、不漏保,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局抽调低保中心、财务科、办公室等部门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本次检查共安排6个月时间(5月—10月),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抽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通过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落实好整改,在督查过程中,各工作组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不但是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和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切实做好整改,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并做好配合工作。数据的采集、汇总要准确,报告内容要具体详实、客观全面。二是落实责任。民政所长是笫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检查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对各村(居)委会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中出现的问题,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注重从信访举报和资金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三是严格执纪。民政局督查小组要履行监管职责,对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上报市纪委,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失职渎职以及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低保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单位,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是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如实上报,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