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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社区办公经费标准

时间:2014-05-21 来源:安阳市民政局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有效调动广大社区干部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安阳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社区办公经费标准,出台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安政办〔2014〕43号)。
社区办公经费由1500元/月提高到1700元/月。社区居委会主任(含支部书记)的生活补贴标准由135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含支部副书记、计生管理员、大学生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由1300元/月提高到1550元/月。2009年12月31日前在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上工作满15年(含 15年),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离退职老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
调整标准后新增市财政负担部分,列入对各区补助基数。从2015年元月开始,市财政每年年初按调整后的基数一次性下达各区。按照“市财政保基数,区财政保增长”的原则,下达的基数今后不再调整(新增社区除外),以后年度调整标准及新增部分由各区负责。增长部分由各区列入自然增长机制,自行调整支付。
通知要求各区要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社区经费。市财政、民政部门要定期对社区各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特别要对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金进行重点检查。社区居委会要制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加强对财政部门下拨经费、社会筹集经费、社区服务业收入及其它各项经费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和定期审计制度。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