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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扎实有效

时间:2014-05-23 来源:洛阳市民政局
    近年来,洛阳市针对地处丘陵山区、境内河流密布、自然灾害多发等实际,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统计制度》、《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坚持“客观全面、及时高效、公开透明”的评估原则,扎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圆满完成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前不久,在民政部组织的国家灾害信息员培训会议上,洛阳市作为唯一地市级单位进行了发言。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洛阳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并将其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好。一是组织健全。2007年,洛阳市率先出台了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并于2013年5月,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改为减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提早谋划。为保证全市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在入汛前、入冬前均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市、区)主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部署会,建立汛期救灾工作和倒房重建暨冬春救助工作组织,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投入。洛阳市市政府为市减灾委办公室配备救灾指挥车和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发电机、卫星电话、工作人员防护器材,每年把救灾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为灾害救助评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强化措施,真抓实备
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为救灾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一是灾前预测准备。根据上一年度自然灾害总体情况分析,每年5月份,都要采购价值30万元的救灾帐篷、50万元的棉衣被,以及雨鞋、雨衣、绳索、救生衣、手电筒等救灾物资,防止关键时刻“欲炊无米”。重大自然灾害来临前,根据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预警预测,分析洛阳市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大小,提出可能发生自然灾害应对防范要求,督促县区做好防范措施和救灾物资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灾中核查及时。自然灾害发生后,坚持小灾县查、大灾市查、有灾必查的原则,每一次都对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进行实地查看,及时了解受灾范围、受灾对象损失、受灾群众困难等情况,为计算受灾人口、倒损房屋、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提供第一手资料。除此之外,还坚持多部门电话沟通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评估灾害损失。干旱灾害,主要加强与水利、农业等部门沟通;洪涝灾害,主要加强与气象、交通、电力、农业、林业等部门沟通,多方面统计数据,保证灾害数据合理科学。三是灾后核灾具体。根据灾害损失大小、响应级别和年度工作要求,适时开展因灾倒房和冬春救助具体灾情指标核查。由民政部门牵头,组成由建设、土地、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因灾倒房灾情核查组,采取市抽查25%、县抽查50%、乡查100%的方法,对全市因灾倒房灾情进行实地入户核查,评定因灾倒房损失,为因灾倒房重建提供科学数据。每年9月中旬,组成由市、县、乡三级人员参加的冬春救助困难情况调查组,集中1个月时间,对受灾重点县、重点乡、重点村的灾民困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实际困难底数,做好冬春救助准备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全市自然灾害救助评估人员素质,一是建立灾害评估队伍。为了确保灾害评估数据的快速性和准确性,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灾害评估员队伍,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灾害评估员网络体系。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建立了定期培训机制,每年5-7月采取市培训县区、县培训乡镇、乡分片集中培训的方法,对全市各级灾害评估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接收与传递、灾害损失计算、各项救助标准等。三是加大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将灾害评估工作纳入年度救灾工作考评范畴,实行半年、年终和重大灾害评估工作通报制度,严格灾害评估人员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