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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机构管理

时间:2014-07-18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社会养老机构管理,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开展集中排查整顿。3月份,许昌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集中对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了排查整顿。全市共排查养老机构46家,对25家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养老机构,民政部门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下放审批权限。根据《河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除市级以上政府投资兴办和涉外资金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由市民政局设立许可外,其他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均由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设立许可。今年上半年,许昌市全市新增养老机构4家,床位250张。三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所有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生责任事故后,责任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告;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市民政局报告,并同时报本级政府(管委会)。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事发地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四是落实政府补贴。许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入住户籍所在地养老机构3个月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每月每人每床60元运营补贴。目前,符合条件的3家养老机构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下半年即可领取政府运营补贴。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