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时间:2014-07-29 来源:规划财务处
河南省2013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豫民公告〔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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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财政厅核准,我省本级2013年度安排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控制额度为33981.6万元(占留我省公益金的40%),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河南省民政厅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重点安排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备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使用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201180号),提出的“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安排使用15278万元,重点保障老年人的供养、康复、照料等工作,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一)全省敬老院建设补助3000万元。
为加快我省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供养率,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全省敬老院建设补助。
(二)社会化养老示范单位资助及购置养老设备经费3400万元。用于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经费补助和设备配置。
(三)全省部分光荣院维修补助400万元。用于全省8个光荣院维修经费补助。
(四)资助城乡社区建设经费 1000万元。用于补助省辖市部分县(市、区)的31个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
(五)县级福利中心配套资金1000万元。用于登封市等20个民政部批准的县福利中心新建配套补助。
(六)补助市、县部分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新建或维修经费2178万元
(七)安排为老年人服务的省老年服务中心和省军休干部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4300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国发〔2011〕13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2013年安排使用彩票公益金7425万元,重点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
(一)资助为在乡复退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等民政对象服务的厅属事业单位河南荣军医院、省荣军休养院的基本建设和省假肢中心免费为贫困残疾人装假肢等经费补助4270万元。
(二)全省部分精神卫生福利医院(脑瘫康复基地)建设补助经费305万元。用于郑州市等8个按摩医院、福利医院设施改造、配备器材。
(三)省针灸推拿学院新建2850万元。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159号)精神,民政厅2013年安排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3885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健全孤儿、弃婴等困境儿童养育、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
(一)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及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福利指导中心建设补助经费2575万元。按照民政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实施方案》和“建立残疾孤儿手术长效机制”的要求,用于残疾孤儿手术及康复费用,同时,资助建立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福利指导中心。
(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新建210万元。用于洛阳市等5个省辖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三)省慈善总会儿童大病救助经费1100万元。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省民政厅2013年安排使用7393.6万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330万元。由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国家新闻出版总局总署联合在全国主办“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活动的宗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精神。促进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学习型社区建设,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进步。根据中央要求,我省每年购买图书捐赠给城乡社区。
(二)县级殡仪馆设备改造资金500万元。用于开封市等21个殡仪馆设备改造。
(三)全省零散烈士墓迁建和陵园维修经费1777万元。用于25个市、县的零散烈士墓迁建和陵园维修。
(四)全省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护理员、自然灾害管理员及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经费850万元。
(五)举办公益救助活动经费 500万元。
由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举办、“福彩百万公益金,助孤儿圆大学梦”公益活动,资助贫困孤儿大学生;资助特困群众春节慰问购食用油等,当年未实施的项目在2014年进行。
(六)为全省军队离休干部阅览室设备配置、国防教育图书印制及扶持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社会公益慈善组织评估等经费763万元。
(七)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心新建及跨省救助经费2260万元;
(八)省救灾中心储备库、省民政学校新校区建设和省地名档案维修及数据库新建经费413.6万元。
以上安排资金,除当年本级结余财政用款额度713.11万元,拟用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公益慈善组织评估、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活动外,所有安排的经费全部下拨到使用单位。结余财政用款额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2014年预算,转入2014年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
2014724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