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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民政部派出工作组到我省查看了解旱情

时间:2014-08-13 来源:厅救灾处
入汛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由于长时间持续少雨,地表水严重短缺,地下水位下降,部分水库蓄水不足,井水干涸,河道断流;加上持续高温,大风天气多,土壤水分蒸发快,导致我省部分地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旱灾。截至8月8日,我省受旱区域涉及到郑州、平顶山、许昌、漯河、南阳、鹤壁、洛阳、焦作、周口、三门峡、开封、驻马店、济源等13个省辖市的98个县(市、区)及巩义、汝州、邓州、永城、鹿邑、新蔡等6个省直管县(市)。平顶山、南阳、许昌、洛阳等地区旱情尤为严重。据初步统计,全省受灾人口1929.94万人,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118.89万人,其中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114.1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163.02千公顷,其中成灾1035.68千公顷,绝收186.21千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89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0.8亿元。根据《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8月5日17点30分,河南省减灾委、河南省民政厅启动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严重地区核查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8月8日11时,根据我省旱情发展情况,又将应急响应等级提升到Ⅲ级应急响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省旱情,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8月8日12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我省严重旱灾给受灾群众造成的生活困难,启动了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于当日18时30分派出由民政部救灾专员杜钦铎率领的赴河南省旱灾应急工作组一行4人,对我省旱情进行核查,帮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8月9日至10日,工作组在省减灾办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李长训的陪同下,先后对我省平顶山宝丰县、叶县,南阳镇平县、内乡县及省直管的邓州市部分乡(镇)的旱情进行了调研。工作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抗旱救助工作汇报,并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实地查看了解农作物受旱和群众饮水困难情况,与部分群众进行了交谈。据群众反映,严重的旱灾给秋作物播种带来较大影响,因旱导致部分秋作物没有种上,即使已抢种或迟种的秋作物也因旱出苗率低,缺苗断垄,长势较差。7月份以来,虽然有几次降雨过程,但由于降雨分布不均,受旱地区特别是受旱严重地区仍无有效降雨,致使秋作物无法正常拔节、灌浆,形成卡脖旱,大面积受旱秋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已成定局。通过核查,工作组认为我省的旱灾十分严重,向民政部反映的灾情及时、全面、准确,为各级领导了解灾情和分析灾区需求,掌握灾区救助工作动态,救助实际效果,及时进行政策指导和救灾投入提供了较为翔实的决策依据,并对我省前一阶段的抗旱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工作组就下一步抗旱救助工作,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切实保障抗旱救助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二是民政、水利、气象、农业等有关部门及各地要加强联系,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雨情、墒情、旱情和灾情,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商,对旱灾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全面上报灾情。三是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灾情和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积极安排本级救灾预算资金,及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确保群众的生活不出问题。四是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及综合协调机构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恪尽职守,充分发挥本系统、本部门自身优势,采取有针对性的防灾、抗灾、救灾措施,认真帮助灾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共同做好抗旱救助工作。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