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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安排部署2014年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时间:2014-12-09 来源:
寒冬季节,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键时节。省民政厅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4〕346号),对今年冬季的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知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增强责任意识,制定救助预案,主动救助服务。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源头预防,加大街头救助力度。要加快推进县、乡(镇)、村(社区)等覆盖城乡的基层救助网络建设,没有建立救助管理机构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并设立临时救助点,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抓手,加大街头救助力度。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开放式救助点接受救助。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给予必要的临时帮助和生活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各级救助管理站要提前做好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救助工作需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要通过媒体宣传,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力量参与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冬季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救助一线的干部职工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冬季救助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