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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和涉外收养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14-12-23 来源: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105号)文件精神,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我省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提升洛宁首批试点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民政部批准的我省第二批试点地区(漯河市、林州市、巩义市)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重点探索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弃养及重度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安置方式,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入重点保障范围;尝试建立“婴儿安全岛”,完善儿童托底保障制度;下发《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不同模式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近年来,我省涉外收养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并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困境儿童永久性安置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安置渠道不断得到拓展。截至目前,今年我省涉外收养登记413名,其中95%以上为残疾或大龄特需儿童,涉外收养量连续三年稳居全国前三。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