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开展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12-26 来源:厅区划地名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
近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4〕46号),要求各地集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为做好我省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推进我省地名普查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参与”原则,根据河南省地名普查办《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豫地名普查办〔2014〕4号)要求,坚持点上与面上相结合、虚拟与实体相结合、系统内与系统外相结合、地名普查与地名管理相结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地名普查宣传活动,掀起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新高潮。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30日至31日。
三、活动主题
开展地名普查,弘扬地名文化。
四、宣传内容
(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地名的基础功能和作用,深刻认识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的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宣传地名普查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地名管理政策和法规。宣传国务院、民政部及省政府有关地名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宣传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宣传地名标志设置规定和标准,及时公布和推广标准地名,提高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的自觉意识。
五、活动形式
(一)收听收看地名普查工作视频推进会。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将在201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普查全面启动之际做具体动员部署。各省辖市地名普查办要组织各县(市、区)按时收听收看;省直管县(市)可就近在省辖市收听收看,也可到省地名普查办收听收看。
(二)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其他县(市、区)要在城区人员主要集聚区域和大型社区组织开展地名普查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宣传资料、进行问卷调查、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面对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开展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地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戚戚相关现实意义,扩大地名普查在社会上的关注度。
(三)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各地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报刊、网络、公共微信微博平台等媒体,密集进行地名普查宣传片播放、专题专栏介绍、普查动态报道、群众互动交流等宣传活动,提高地名普查宣传影响力。
(四)张挂各类宣传广告。充分利用街头横幅、地名标志牌、单位LED屏、公共广告栏等宣传地名普查口号,利用街道、居委会、社区等资源,做好地名普查宣传海报的张贴和地名普查宣传册的发放,开展贴近百姓生活地名普查宣传,提高群众支持、配合、参与地名普查的积极性和热情。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围绕活动主题制定详细计划和方案,落实方案和经费,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和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扩大影响。各地要按照省地名普查办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做到上下联运、口号一致、步调一致;要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进行宣传,让地名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贴近实际,注重实效。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面向社会和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注重实际效果,不做表面文章,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及时总结,加强交流。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地名普查集中宣传活动效果认真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及时上报省地名普查办。
 
 
 
                           2014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