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靠前部署积极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时间:2015-04-02
来源:厅办公室
2015年,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交省民政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4件、政协提案41件。从内容上看,聚焦热点问题,涉及老龄工作、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的建议、提案占总数的八成以上,集中反映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从办理难度上看,涉及解决制约民生改善和保障的“瓶颈”问题,办理难度和代表要求更高,需要民政部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省民政厅于3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我厅2015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督办查办。厅办公室加大对我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的督查工作力度。结合省政府督查室有关具体要求和《省民政厅督查工作办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细化督办查办工作方案,列入机关督查工作台帐管理,明确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并将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导通报。
二、加强沟通协调。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厅办公室将加强同省政府督查室、省人大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的沟通联系,及时将有关情况及要求反馈承办责任处室,确保沟通顺畅。要求有关主办处室,切实负起责任,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协调会办处室或省直单位配合反馈答复。同时,要求有关承办处室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沟通,真诚坦率,耐心细致,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三、认真审核,及时总结,跟踪落实。厅办公室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程序,集中统一反馈和上报,针对办理总体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撰写情况报告,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也将认真分析、归纳总结,为今后工作改进提供参考。同时,要求各承办处室把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采纳代表、委员意见,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作发展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厅办公室和承办处室将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努力,注重建议、提案答复后的跟踪落实,切实保障建议、提案中所反映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