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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实施幸福计划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5-05-22 来源:汝阳县民政局
   汝阳县把实施幸福计划作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出台以建设幸福院、落实困境儿童和特困残障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特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幸福计划实施方案》,基本实现“贫困群众生活、住房、护理、医疗、教育有保障,无生存能力人群有人管”的目标。一是落实补贴。从2014年开始,对全县1万多名高龄老人按年龄每人每月30元和1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为210名失能、半失能老人按200元和15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切实解决高龄和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分类建院。结合农村实际,将幸福院建设划分为三个类型:示范型,即在人口相对集中或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建设具备住宿、就餐、娱乐功能和设施的幸福院;标准型,即通过改建、租赁村中闲置房产,建设具备休息、就餐、娱乐等基本功能的幸福院;普通型,即利用各行政村现有房产资源,为老人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三是把握原则。为减轻乡村建设负担,在幸福院建设中坚持 “资金整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互助服务” 四个原则,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与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幸福院管理以村为主,院内不设护理员,实行院民自我管理、互助服务。2014年,累计整合资金410万元,建成示范型幸福院11个,标准型和普通型幸福院29个,走出一条符合县情民情、符合传统养老习俗的新路子。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