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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五措并举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时间:2015-07-22 来源:焦作市民政局
   一是继续抓好80岁以上老人享高龄老人敬老补贴发放。为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水平,逐步扩大补贴范围。2012年按照80-89周岁、90-99周岁和百岁以上老人分别按每人每月50元、200元和500元的标准享受敬老补贴,目前全市有5.9万80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老人敬老补贴。二是扩大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惠范围。6月起,将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年龄条件由70周岁以上放宽至65周岁以上。三是抓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由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孤老优抚对象、“三无”老人、“五保”老人,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失独、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困难老人,省级以上老劳动模范等特殊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四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42所,农村幸福院231所,养老机构100家。政府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和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五是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为确保各项养老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兑现到位,2015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此同时,市本级及县市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必须确保50%以上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