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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部署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时间:2015-07-28 来源:规划财务处
7月21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分析当前我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形势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切实强化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要以建立和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查督办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县(市)、区和基层单位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为发挥民政部门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排查。各地要按照《河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把专项资金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针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二是完善监管机制,推行政务公开。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河南省民政厅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制度》,把涉及民政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尽快推动形成信息链接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部门配合,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强化内部协调配合。厅机关各处(室、局)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对各项资金分配权力分解和规范运行的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细化和分解资金管理的相关职责,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高效运转,切实把民政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协调沟通。积极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以及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理性对待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队伍素质。充实规划财务工作力量,重视对规划财务人员教育培训,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素质提高和成长进步条件,营造一个能干事业和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