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1-26 来源:
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17日至8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民政厅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视办主任万里光同志也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两个月来,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以及省委巡视办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切实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巡视整改当作对全厅上下进行“政治体检”的重要机遇,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一是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巡视省民政厅情况反馈意见会当天下午,省民政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深刻反思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致认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实际,为我们查清了病情、查出了病灶、查明了病因,厅党组要高度负责、认真整改,决定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昕同志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的省民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整改办),由一名厅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冯昕同志作动员讲话,要求全厅上下务必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积极整改,确保工作成效。与会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巡视整改目标任务,强化了“六大纪律”意识,为整改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先后4次召开厅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对照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2个方面主要问题、3个方面其他问题和3个方面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对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任务具体细化为专项整改任务、专题整改任务两大类27项112条整改措施。四是明确了整改工作责任。对照整改方案,强化整改事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完成时限,厅党组书记与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局)、厅属单位签订《整改工作责任书》,确保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冯昕同志多次强调,全厅上下要形成心往一处想谋整改、劲往一处使抓整改的氛围,高标准、严要求,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压力,通过整改,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提高厅党组及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推动民政工作晋位升级。
(二)建立“三项制度”,强力推进整改。一是建立巡视整改定期汇报制度。厅党组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巡视整改情况周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周四向厅整改办报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厅整改办负责及时汇总和分析,并将情况与建议及时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三是建立巡视整改督办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台账,制定了整改任务总台账和处(室、局)、厅属单位分台账。厅整改办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对账销号,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责任单位,印发《整改任务通知书》,及时督办、催办。同时,根据省民政厅实际,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组织开展了“学、查、纠”活动,并结合整改工作,组织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纠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强化纪律规矩约束,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三)领导带头整改,率先垂范引领。冯昕同志主动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承担责任,带头作自我批评,承诺对全厅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优化完善整改方案,一再强调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求全厅上下务必端正态度,把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作为改进工作的重大机遇,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等,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项对照回应,逐条落实整改。其他厅领导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带领分管处(室、局)、分管厅属单位负责同志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带头整改。通过以上率下,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良好局面。
(四)分类推进整改,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整改工作实效,针对不同任务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对应该解决但因情况复杂、完成时限较长的问题,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完成。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对整改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未按进度、标准和要求完成巡视整改任务的单位及个人,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提醒、书面告诫、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措施,传导压力,督促整改。厅领导还以谈心谈话和约谈方式,及时听取意见,实施跟踪问效。厅整改办先后编发简报9期,并在厅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布,通报整改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传达整改要求,接受群众监督,营造全厅干部职工关注整改、支持整改、参与整改的环境。
二、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我厅制定了整改工作基本流程,通过“三步走”,进行对账销号。第一步,签署《整改任务通知书》,明晰责任单位整改任务;第二步,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任务并向厅整改办提供相关资料;第三步,厅整改办核实验收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任务销号单》,将相关资料统一归档,实行台账式管理,形成完整的整改工作链条。在保证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11月10日,全厅已完成专题整改措施30条、专项整改措施70条,共计100条,占整改措施总量的89.2%。
(一)强化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摆不正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视分管领域为“自留地”,习惯站在利己的角度思考问题,致使厅领导班子对一些重大事项或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组织纪律专项教育活动。厅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每个班子成员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厅党组召开专门会议,集体反思评估《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四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出某些重大决策事前沟通不充分、督查落实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力等突出问题,并制定了改进措施。组织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延伸开展组织纪律专项教育活动,并进行了知识测评。二是集中接受党性教育。9月24日,组织全厅党员干部收看了《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报告录像。10月29日至31日,举办了河南省民政厅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性锻炼严肃组织纪律专题研讨班,组织厅党组中心组成员及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到红旗渠干部学院集中封闭学习研讨,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意识,其中专门增加了对中央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内容。三是强调加大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干部的追责力度。从厅领导班子自身抓起,立规矩、严要求,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领导班子成员讲规矩守纪律若干守则》,明确了从厅党组到厅属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与组织纪律,明确了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班子成员视情况及时采取由党组书记单独谈话提醒提出批评、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等处理措施。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都参照制定了相应制度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规范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记录工作,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记录与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规范管理措施,认真执行《河南省民政厅督查工作办法》,确保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所决定事项全面落到实处。五是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厅管干部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履职表现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和《河南省民政厅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结合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在开展的“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
(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2.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廉政、重部署轻落实、重检查轻追究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厅党组中心组成员开展了廉政专题学习,原文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进一步加强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印发了《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对豫民组〔2015〕79号和豫民组〔2015〕8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就厅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落实述责述廉制度。根据厅党组安排部署,10月16日,组织召开了“述责述廉”会议,省推拿职业学院等四个厅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大会述责述廉,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长训同志进行了现场点评,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安保新同志对述责述廉单位逐一提问,四个厅属单位一把手当场回答有关问题,收到良好效果。三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中秋、国庆期间,专门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并对全厅干部职工发送了节日廉政提醒短信,发挥了很好作用,今后将长期坚持。
3.关于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有的是做样子、走过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利用身边典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
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制定了《“执政为民·廉洁民政”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观看影视作品、图书资料,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廉政格言警句、警示图片等形式,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探索建立具有民政特色的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加强警示教育,多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案例教育图片展,组织开展了“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用孟凡甫、王志林等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法纪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4.关于殡葬、公墓等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事企不分”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省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与所属企业脱钩方案,限时脱钩,积极推进事企分开,并聘请了河南邦威会计师事务所对郑州邙山陵园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已出具审计报告。二是严格经营性公墓审批,认真落实年检制度,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强化优质服务,持续抓好殡葬行业行风建设。三是举一反三,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的通知》,对全省各地提出明确要求,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
5.关于有的班子成员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分管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造成严重后果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组织核查《河南省民政厅集体决策议事内容清单》执行情况,确保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强化制度执行力。二是严格遵照集体决策事项范围,将公墓审批、社会组织审批、行政区划调整意见等,纳入集体决策议题,由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厅长办公会议已于9月19日、9月24日、11月2日,对13家社会团体、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家公墓建设申请事项,进行集体审议。三是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6.关于对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对一些不守规矩和明显违规违纪的干部处罚失之于软,姑息迁就,导致有的干部无所顾忌、胡乱作为;对一些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查究失之于宽,有的捂着盖着,有的已被上级追查出来或被媒体曝光,仍然不愿直接面对、严肃查处;对查出的问题大多数没有实行“一案双书”和“一案双查”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暂行办法〉实施办法》、《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实施意见》,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责任追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常态化;完善签字背书制度,按规定及时下发《廉政风险警示告知书》。二是严格处置案件线索。坚持有案必查,第一时间落实线索处置方式,迅速查办,不瞒案、不拖案,对信访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三是认真落实“一案双书”、“一案双查”制度。结合正在审理的案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驻厅纪检监察室和厅机关纪委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上报省纪委通报曝光,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信号。
7.关于厅属省荣军休养院管理混乱,主要负责人多次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及时调整了班子成员,对省荣军休养院班子实行了党政分设;从其他厅属单位调入专职纪委书记1名,充实了纪检监察力量;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对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强化民主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组织省荣军休养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光荣院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优抚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的意见》,指导省荣军休养院加强院务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河南省荣军休养院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河南省荣军休养院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重新修订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做到办事有章可循。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四是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意识。
(四)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8.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好人主义思想严重,缺乏担当精神,不敢碰硬,宁可误事,不愿得罪人问题。
一是依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共查找出个人存在问题533个;实行对账销号制度,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领导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意识。二是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早动员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敢担当、好人主义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三是实行《河南省民政厅领导干部约谈通知书》制度,对不作为、不担当、不坚持原则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给予组织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规范约谈记录,建档立册。四是积极选派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组织厅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了担当意识,较好地解决了精神滑坡、不作为问题。
9.关于对群众利益关心不够、对民政政策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基层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问题。
一是完善了群众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修订完善了《河南省民政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制度》、《河南省民政厅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细则》,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使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了较好解决。二是实施了优抚对象“三送”(送温暖、送政策、送帮扶)活动。提请省政府省军区批转了《关于在全省建立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实施意见》,先后召开了全省开展“三送”活动视频会议、全省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现场会,组织开展了“三送”活动以及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较好地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监督。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和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了监督管理制度,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地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四是扎实做好全省民政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对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省民政厅先后3次派出工作组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督导检查,并于9月30日再次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持续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做出安排部署。国庆节假日期间,厅领导、相关处(室、局)负责人还到基层进行了暗访,督促各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已整改安全隐患9528项,占总整改任务的95%以上,较好地保障了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10.关于干部作风疲沓,软、懒、散问题依然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消极应付、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等现象严重,对一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导致一些问题小事拖大,大事拖乱问题。
一是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项治理,促进了工作作风好转,增强了服务意识。二是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要求,采取抽查、明查暗访、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对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4次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收到了良好成效。三是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了个人岗位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行为,提升了工作标准。四是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职业能力测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干部思想状况,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1.关于业务工作创新能力不强问题。
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编印了民政业务培训教材,举办了全省民政法治业务骨干培训班、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界线管理工作培训班、退伍办主任业务培训班,组织厅机关、厅属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督促厅机关公务员完成网络培训年度学习任务,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12.关于解决“四风”问题存在回潮压力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厅机关十项规定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自查活动,剖析了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10月3日,厅办公室、厅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室、厅机关服务中心对全厅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厅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二是编印了《河南省民政厅作风纪律提醒手册》,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增强了执行纪律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深入基层调研。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了蹲点调研,了解掌握基层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13.关于厅机关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和公车私用问题。
一是厅机关借用厅属单位车辆,已经全部归还到位;借用厅属社会组织车辆,将结合厅属社会组织脱钩整改进行。二是对3台待报废车辆按照报废车辆处置规定和程序,办理了车辆报废手续。三是加强公务车辆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了车辆档案和车辆管理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四是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严格公务用车派遣使用程序,规范了公务车辆管理,杜绝了公车私用。
(五)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4.关于对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做到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批评问题。
一是落实廉政提醒和约谈制度。建立了厅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提醒制度,及时“扯袖子、咬耳朵”,早打招呼、早加预防。结合“学、查、纠”活动,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廉政约谈。二是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新招录人员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和入职廉政教育,做到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2015年10月8日、10月26日,分别对新任职和调整任职的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健全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在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普遍设立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拓宽了监督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四是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着眼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对厅属单位开展了巡察。10月12日,省民政厅巡察工作小组分别进驻厅机关服务中心和省地名档案室开展巡察工作,发现两个单位存在问题6个,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6条。五是落实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省民政厅移交驻厅纪检组调查核实的信访举报件。根据核实情况,分别由厅党组书记、驻厅纪检组长约谈相关处(室、局)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厅领导约谈信访件中涉及的相关人员。移交20件,查清20件,其中立案2件7人。
15.关于干部考评体系不完善,考察任用程序不规范,选拔任用政策缺乏连续性,平衡照顾、论资排辈等现象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干部品德、能力、实绩、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健全制度。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南省民政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河南省民政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修订了《河南省民政厅平时考核办法》,突出了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中心工作考核导向,推行无任用推荐干部,注重平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紧密结合。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从制度上保障了优秀年轻干部能够健康成长、脱颖而出。
16.关于干部交流不畅,厅机关与厅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比较少,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落实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厅机关与厅属单位之间、厅属单位与厅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在新出台的《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厅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或者在同一内设机构工作满8年的,应当轮岗。厅属单位厅管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超过10年的,必须轮岗。把干部交流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导向;对主动要求到基层锻炼、经过不同层次和岗位锻炼、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重用。巡视整改期间,厅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从厅属单位优秀年轻正处级领导干部中选调1名到厅机关担任处长职务。二是增强干部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惩治为官不为行为的暂行规定》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不称职不适应现职岗位领导干部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干部的原则规定,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和环境。
17.关于干部管理重使用轻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干部人事工作不细致、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一是加强厅机关处(室、局)、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要求厅领导每半年到分管单位了解1次班子建设情况,人事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厅管干部、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任用调整意见建议,厅党组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9月21日,分管人事工作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长训同志召集厅机关副处级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摸底测评,了解干部思想状况。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厅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按照要求组织填写并随机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对省委组织部转发的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转发,认真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制度,使之成为领导干部心中的“戒尺”,客观全面反映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履职情况,以及被提醒、函询、诫勉对象的认识和整改情况,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拖的问题。四是实施对厅管干部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履职表现动态监测。开设了信访电话、电子邮箱,建立起履职表现动态监测机制。五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改进工作。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了河南省民政厅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改进了不足。六是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专门印发文件,就规范干部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任免文件等有关文字材料及格式提出了具体要求。
18.关于部分厅级、处级领导干部违规在厅属社会组织中兼任领导职务问题。
一是完善办法。修订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厅属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报批。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上级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兼职规定人员,全部责令辞去所兼职务,共计14人辞去所兼社会组织职务;对符合兼职规定的,按规定程序严格进行报批,其中,已有2名退休省管干部的兼职备案材料经省政府批准,呈报省委组织部备案,1名退休厅管干部的兼职备案材料已经以厅党组名义批准备案。三是清算处置。对已决定注销的10个厅属社会组织依法开展了资产清算工作,已有4个完成了资产审计,还有6个正在进行当中。四是逐步脱钩。认真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厅属社会组织与厅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对5个拟保留的厅属社会组织开展了审计、换届和与厅机关脱钩工作。
(六)遵守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制度方面
19.关于一些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存在不按规定处置资产、账目与实物不相符合、合作协议签订与执行随意或不执行协议等,国有资产存在严重损失风险问题。
拟定了《河南省民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厅机关、厅属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核查登记,加快建账造册,纳入统一管理,并按程序申报更换和报废移交办公设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关于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现金支付、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漏洞较多,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如2013年厅属单位166.36万元支出应执行而未执行政府采购,10个厅属单位大额现金列支384.34万元问题。
一是加强现金支出管理。督促厅属单位限期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大额现金支出。二是下发了《廉政风险告知书》。对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安排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要招标项目的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对厅属单位贯彻执行《河南省民政厅厅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加强政策培训。举办了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班、预算编制及执行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了财经纪律和预算编制法律法规,促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政策规定,科学编制财务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五是严格执行《河南省民政厅政府采购工作运行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1.关于厅机关及厅属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内部控制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建立了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的财务收支违规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28个。二是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2015-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分批对厅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已完成对8个厅属单位党政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巩固拓展厅“学、查、纠”活动成果,确保对已发现问题整改纠正到位,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入查纠,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跟进整改解决。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通过深入学习,认真查摆,共查出问题98个,已纠正问题65个。
22.重点解决民政资金分配管理、监督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执行不规范,重资金分配下拨、轻使用效果跟踪监管,导致基层侵占、挪用、套取民政资金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10月10日,组织厅机关和厅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业务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河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督促抓好执行,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查。10月19日至30日,省民政厅分3个检查组赴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对2013年以来军休干部安置、退伍安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采取各地自查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督导同时进行的方式,重点检查近两年来全省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与实际效益情况;严格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灾民救助工作规程》,对救灾款的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民政厅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部分厅属单位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完善制度。制定了《河南省民政厅省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评审暂行办法》,规范了福彩公益金项目的评审管理。
23.关于厅机关办公楼配楼和厅属单位福彩中心办公楼2009年即已建成投入使用,但因项目超概算,拖至目前仍未进行决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心项目超概算1160.6万元、省军休服务中心接待服务楼项目超概算734万元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厅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业务培训,邀请省财政厅工程管理和评审专家讲课,全面学习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对厅机关办公楼配楼未验收问题,已经制定竣工验收方案,工程验收资料已报送到工程验收部门;省福彩中心办公楼竣工后未决算问题,竣工决算资料已报送到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在进行工程决算评审;省军休服务中心、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心项目超概算问题,两个单位已经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并报送到省发改委,正在协调落实调整概算事宜。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民政厅厅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行项目单位定期报告制度,要求项目单位按月报送项目进度和建设情况,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及早发现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24.关于厅机关及下属15个单位2012年度结余资金2900多万元、经营和房租收入8400多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未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
一是积极整改。对厅机关及下属15个单位2012年度结余资金2900多万元、经营和房租收入8400多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问题,在编制2014年、2015年预算时已经纠正。二是从严把关。科学编制预算,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确保预算编制完整合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5.关于3个厅属单位应缴未缴税金267.04万元、5个单位挪用老年福利基金333.1万元问题。
截至10月10日,省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郑州邙山陵园有限公司累计补缴以前漏缴税金260.29万元,省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补缴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14.08万元;10月20日,省民政学校按照税务部门计税标准,补缴税金5.27万元。以上3个单位应缴未缴税金全部补缴完毕。5个单位挪用老年福利基金333.1万元,已归还294.1万元,剩余省荣军服务中心挪用老年福利基金39万元,因该单位经济困难,已经几个月未发工资,无力一次性归还欠款,已制定还款计划,并于10月27日还款1万元,余款38万元将分期还清。
26.关于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违规支出291.19万元用于发放手机补贴、出差补贴、年终福利、职工生日礼金等问题。
根据反馈意见要求,我厅及时叫停了违规发补贴、福利等行为,对超出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津补贴责令退回,并由驻厅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其认真汲取教训,严明纪律,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7.关于省抗灾救灾协会、省社会福利协会、省行政区划与地名协会等厅属社会组织的专项资金大量被挪用于购车、出国、接待等公务支出问题。
决定注销省抗灾救灾协会、省社会福利协会,依法组织资产审计,目前两个协会均已完成资产审计,进入清算处置程序。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厅属社会组织与厅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省行政区划与地名协会等厅属社会组织与厅机关脱钩步伐,支持其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三、弛而不息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要真正把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改到位、见实效、管长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上级的认可和群众的满意,必须弛而不息、久久为功,继续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思想不懈、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锲而不舍地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从严治党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持之以恒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落实。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思想建党真正做实,把稳政治方向。夯实从严治党的组织基础,加强厅党组、厅机关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好民主(组织)生活会的作用。持续改进作风,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苗头。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不断推动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敬终如始,持续抓好整改。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整改工作过程中厅党组反复强调,巡视整改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绝不能片面追求进度和数量,而要务必注重整改的实效,扎扎实实搞好整改,特别是要注重抓好持续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结合省委巡视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扎实推进。同时,为防止整改出现松懈现象,厅党组研究决定,建立有组织保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持续整改工作监督小组,并建立持续整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对后续整改事项不认真或不能按时完成、以及已整改事项又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整个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三)着眼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一方面,在深入推进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使之上升到制度层面,构建覆盖全面、措施具体、追责有力、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防止把制度束之高阁,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而且要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来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干部成长成才环境。
(四)凝神聚力,统筹各项工作。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融入到全厅各项工作中去,把持续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及巩固省民政厅“学、查、纠”活动成果结合起来,用改革的理念、发展的办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省委、省委巡视组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民政干部的关心和厚爱,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推动发展,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贡献。
                              
 
 
                        中共河南省民政厅党组
2015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