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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提高

时间:2016-01-21 来源:厅社会救助处
   2010年至2015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平均每人每月186元提升为平均每人每月385元,补助水平由平均每人每月126元提升为平均每人每月225元;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200元提升为年人均2600元,补助水平由月人均72元提升为月人均115元。截止201512月,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7.8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93.25万人,2015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7亿元、农村低保资金55.8亿元,城乡低保实际月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32元、122元。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