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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时间:2016-02-05 来源:鹤壁市民政局
    126日,鹤壁市政府印发《鹤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从21起施行,旨在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和调整,救助方式分为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三种。临时救助通过家庭或个人申请、主动发现进行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办法》还对紧急情况办理程序进行了规定。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福彩公益金投入、社会捐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为保障临时救助制度落到实处,鹤壁市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同时对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缓减急难型和支出型贫困问题,对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实现精准救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