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出台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6-04-29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为加快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必要场所,日前,许昌市政府办印发《许昌市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许政办〔2016〕19号),明确提出将用两年时间,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租赁”等多种方式,在中心城区17个街道办事处,每个至少建成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中,2016年在市区建设5个,2017年在市区建设12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积必须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长期托养床位不低于50张,合理设置生活服务、健康服务、文体娱乐、老年用品体验等日间照料功能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用房。对建成投入使用的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每个补助20万元,区级财政每个补助不低于20万元。目前,市、区两级财政已分别将财政补助经费纳入预算。下一步,许昌市将发挥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打造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依托市区12349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平台和智能化应用,有效辐射居家养老服务,到2017年底全面建成城区15分钟左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