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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16-05-13 来源:社会事务处
5月12日,全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召开,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动员部署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省政府王铁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向阳同志主持。
王铁副省长从四个方面对《意见》的重要意见和关键举措进行概括解读。他指出,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我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内涵,真正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弄清目标任务,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王铁副省长就如何加强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紧紧扭住目标任务抓好工作重点。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的精神,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强化救助保护和安全保护、强化基本生活关爱服务、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四个方面,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二是不断探索创新思路建好救助机制。建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机制、救助保护应急处置机制、救助保护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用好的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坚强保障。三是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完善保障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能力建设、考核问责和宣传引导,增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各项措施保障。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省直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省妇联、团省委7家省直单位作发言。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