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评论:共同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5月11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我省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一样,不能也不应该输在起跑线上,这既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在《实施意见》中,我省提出了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的总体目标。蓝图已绘就,关键在落实,关爱保护留守儿童,需要全社会共同担当,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各级党委负有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各级政府要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作为。尤其是基层政府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对留守儿童实行精准关爱,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整合资源,向下延伸,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在基层有效运转。要继续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农村,特别是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开展调研,切实掌握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要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与脱贫攻坚、保障民生结合起来,与本部门工作统筹考虑、共同推进。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关爱服务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假期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关爱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需要每一个家庭切实尽到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家庭监护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的法治教育,增强监护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落实监护主体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完整的家。
“没有一种服装比爱更合身,没有一种装饰比爱更迷人。”此次《实施意见》的印发,应该唤起方方面面的切实行动,让家庭的亲情陪伴、社会的多元救济与国家的制度保护汇聚成强大合力,共同为农村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