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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部署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

时间:2016-06-06 来源: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省民政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民明电〔201665号),决定从2016年起,每年六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同步开展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月”)活动。“安全管理月”活动以“强化安全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主题,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1日至610日)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第二阶段(611日至620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活动;第三阶段(621日至630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督查。活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厅机关相关处室加强对业务指导范围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管,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