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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举办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

时间:2016-06-15 来源:政策法规处
6月12日至14日,河南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在郑州举办。省民政厅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省内部分慈善组织代表共200余人参加培训。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全国人大内司委内务室主任于建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巡视员王来柱,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分别以“关于慈善组织的几个问题”、“《慈善法》的诞生与展望”、“《慈善法》有关问题解读”和“《慈善法》与中国民政事业的机遇与挑战”为题进行授课,从不同方面解读《慈善法》制订的背景、过程、亮点、基本内容、执行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使参训人员对《慈善法》有了更全面、更直观、更理性、更深刻的认识,为我省顺利实施《慈善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法律和实践基础。培训结束时,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战营对学习贯彻《慈善法》提出明确要求。
王战营指出,《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对我省慈善事业发展而言,既是重大机遇也是严峻挑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主动作为、晋位争优,扎实做好《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王战营强调,下一步,要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改革举措。落实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落实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落实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积极发展慈善信托。二是加快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民政部门依法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监督,强化慈善行业自律。三是充分激发慈善主体活力。坚持制度牵引和文化培育并重,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条件,完善褒扬奖励制度和鼓励措施。四是全面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依法规范公开募捐行为,依法保障捐赠人合法权益,依法监督慈善组织管理使用慈善财产,依法引导规范慈善服务,依法推进慈善信息公开。
王战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真正做到“六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列任务清单,倒排工作时限,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入脑入心、人人皆知,具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三是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四是强化政策配套,梳理涉及慈善事业的现行制度,原有规定与《慈善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调整。五是强化宣传发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推动《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六是强化督促检查,根据责任分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把《慈善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事项,把慈善领域配套制度出台情况,作为衡量民政制度建设的重要标准,并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慈善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