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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年中督导

时间:2016-07-27 来源:区划地名处
按照河南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和要求,为推动2016年民政工作落实,河南省民政厅于7月11—15日分派八个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有关民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地名普查督查内容包括:普查机构建设,工作措施安排,普查经费落实,外包服务采购、目标责任落实等开展情况。主要督查内容为外业普查工作进度、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外包单位人员培训、专家组质量审核、普查软件使用、市县普查经费落实、普查监理推进实施等七个方面。督查组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会议记录以及实地核查等,对上半年地名普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对普查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安排其总结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督导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名普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名普查机构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省普查办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下半年地名普查的各项工作。
二是规范普查程序,保证数据质量。要严格按照国普办普查工作规程和一系列文件要求,从采集内容、采集规范、采集方法等方面对外业采集和内业整理做出合理、科学的安排,明确操作规范,以保证普查成果的质量,达到国家对普查成果的预期要求。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根据地名普查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对普查的内容、意义、时间、效果讲通讲透,争取社会力量的协助和配合。市县要结合各地实际,利用好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通过多途径、多角度宣传,全方位推动地名普查工作。
四是落实保障措施,强化普查保障。资金方面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均已拨付到位,县(市)配套资金不到位或落实不好的要积极争取、尽快落实。要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合理高效用好资金。普查设备方面不足部分该补充的补充该采购的采购、车辆该租用的租用,确保普查顺利进行和今年任务的完成。
五是深化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加强对一线普查队伍的业务培训,充实专业人员提高工作水平。要发挥好普查监理与质量评审的协同监管作用,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质量的自查抽查和督促指导,坚决杜绝普查成果信息不全、质量不高、不符合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出现。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