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全省老龄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老龄工作
时间: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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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在许昌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谢伏瞻书记、陈润儿省长对我省老龄工作的批示和省老龄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我省“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许昌市市长胡五岳致辞,省民政厅副厅长孟超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和我省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创制。编制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落实并提高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标准,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争今年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40%。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鼓励支持乡镇敬老院改善设施条件向社会开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为老服务措施。三是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探索公建民营等运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动用地审批、用房、税费减免、金融支持、补贴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四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我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近期将下发,各地要积极制定出台本地实施意见;要开展好医养结合试点,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到2020年,全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的比例达到30-40%。五是营造尊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等活动;开展好“银龄行动”、“敬老月”系列活动、“敬老文明号”“敬老楷模”等评选表彰活动。六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养老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探索实行“两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办法;对省民政厅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类涉老社会组织,加强业务指导。
许昌、安阳、新乡、商丘、南阳、濮阳、鹤壁、驻马店、汝州等9个市在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分管老龄工作的副局长、老龄科(办)长(主任),省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省老龄产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