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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

时间:2016-08-12 来源:开封市民政局
近日,经开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开封市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办公室正式成立。该办公室为市民政局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3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并交由民政部牵头负责。5月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来到通许县进行调研,称赞开封市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上为全国创造了具有推广和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并提出要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在新起点上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为落实李部长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封市民政局主动谋划、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三留守”工作中存在的缺少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等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吉炳伟同志作出专门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主管副市长张松文组织召开市编办、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办公室的职责。
“三留守”办公室的成立,使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有了专职机构,为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办公室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承担市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各县区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的协调机制、制定关爱保护工作规划及有关政策、落实相关保护制度,建立详实、动态的“三留守”人员信息库等工作。同时发挥好牵头、协调、兜底、救助、督察、指导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作用,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救助流浪儿童等工作统一整合起来,根据各部门信息来源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指导各地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发挥兜底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农村“三留守”保护工作,推进开封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