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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鲁苏皖四省八市签署城际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保障协议

时间:2016-09-18 来源:商丘市民政局
9月9日,豫鲁苏皖四省八市在商丘签署《商丘·豫鲁苏皖城际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保障协议》。
为建立豫鲁苏皖城际间应急救助协同保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共同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做好城际间应急救助协同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灾民得到有效救助和妥善安置,河南省商丘市、周口市、开封市,山东省菏泽市,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淮北市、宿州市、亳州市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商丘豫鲁苏皖城际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保障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经常交流减灾救灾工作意见和建议,介绍减灾救灾工作经验和做法,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终端、计算机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畅通渠道,及时传递灾情信息、供给与需求信息等,实现灾情信息、物资储备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的互通共享。三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何一方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时,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灾情信息和需求信息。四是接到需求信息的成员单位之间通过沟通协调,确定本单位提供的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品种数量,促进供需对接匹配,实现救灾资源高效优化配置。五是严格程序,坚持就近就便、效率优先,尽最大努力及时对受灾地区进行应急援助。六是援助应急物资属于国家或省统一调拨范围的,救灾工作结束后受灾方应及时归还到位;不属于统一调拨或由本级购置的,可按救灾物资政府采购价或无偿援助的方式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