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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6-09-21 来源:江苏民政

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活力的有力举措。常熟市民政局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有效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一、常熟市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常熟市积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趋势,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因势利导,依法管理,突出服务,社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质量稳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截止2015年底,全市累计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242家(社会团体35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888家,基金会1家)。

    二、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常熟市社会组织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总体而言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社会性不足、独立性不强、经费不足等问题。部分社会组织无专职人员和专用经费,有些社会组织专业素质不够高,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挥应有的作用。少数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有的社会组织长期处于休眠状态,不组织会员活动,不参加公益活动;有的社会组织缺乏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社会形象较差,公信度不高。众多民间草根型公益社会组织缺乏政府相关资金支持,未达到登记条件,运作发展比较困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组织作用的有效发展。

    2、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及配套性措施滞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施行16年,但相应的政策尚不配套,对财务管理制度、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及工作人员的用工性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待遇,没有统一的相关规定。

    3、政府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扶持措施不够完善。民间“非行政化”的社会组织工作经费比较少,社会组织管理和指导的工作经费缺口较大。有的纯民间社会组织,只能勉强支撑运作,资源获取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服务与管理传统思维定势未改变,没有形成与社会组织协调互动的工作方式方法。

    三、几点思考和建议

    根据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状况,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等要求,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引导和培育发展,笔者认为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项目扶持。

    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招投标活动,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2015年常熟市社会组织公益招投标活动共100万元9个市级项目和5个镇级项目。通过公益招投标的形式,由政府部门提供经费,委托专业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将政府资助方式改“拨”为“招”,这是对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既是为了更好地实施一批社会有迫切需求的服务项目,同时也是为全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搭建平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在筹措资金、项目运作、需求回应、技术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推动社会组织加强与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社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服务项目,使公共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2、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

    我市以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登记备案双轨制为突破点,降低登记门槛,简政放权,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力度。一是突破“双重管理”体制。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在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登记条件,实行直接登记。自2014年9月起,我市已直接登记社会组织408家,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总数突破千家。二是加大“脱钩”力度。2015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与行政机关分离。这对于理顺政府与社会、市场关系,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很重要的意义,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降低登记门槛。对于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原则,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解决基层社会组织登记难的问题。

    3、逐步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

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导和帮助社会组织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严格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做到依法税务登记,规范收费行为,规范使用票据,按时参加年检并提供年度财务报告。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年检情况、财务审计情况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有效地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对服务好、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等级社会组织通过优先购买服务和评选先进优先等形式,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

    4、进一步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系列培训”。

委托常熟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系列培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助推常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培训、行业参访、工作坊、茶话会、行业研讨等形式开展社会组织治理培训、财务管理知识培训、幼儿教育和爱心助残行业参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工作坊沙龙、如何实现组织自身价值和抓住政府购买机遇主题茶话会等活动,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组织核心骨干业务管理能力和组织治理水平,推动常熟社会组织人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5、加大社会组织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政府转移的事项由社会组织有偿承接;按照“谁委托、谁付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管理。二是搭建平台,构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网络。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专业运行、项目合作”的模式,构建市、镇(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市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咨询诊断、注册协助、孵化培育、能力建设、人才培育、项目研发、资源对接、展示交流、宣传推广等服务,提供能力建设培训和专业指导,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和志愿者资源平台,进行组织协调、信息交流和共享资源,定期开展沙龙、论坛等交流活动,助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各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侧重于对专业服务、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引进和培育;在社区建立“社区公益坊”,以培育扶持草根的社会组织为主,依托社区平台,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汇聚社区社工人才,挖掘并培育社区内公益项目。三是编制出台《常熟市2016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关于2016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的公告》,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使社会组织更深入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社会组织积极性,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