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10-19 来源: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豫民文〔2016〕293号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
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年中全省民政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豫民明电〔2016〕84号)和《河南省社会福利中心基本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省厅于7月中旬派出督导组对全省部分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及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截至6月底,全省有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的123个县(市、区),项目已经建成的93个,其中投入使用的66个;项目正在建设的30个。多数省辖市民政局重视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制定了社会福利中心基本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经常督导县级福利中心建设情况;一些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较好地解决了项目所涉及的资金、编制、人员等问题,加快了工作进度,确保了项目的如期建成和投入使用。杞县、安阳县、鄢陵县、襄城县、平舆县、社旗县、西峡县、内乡县、睢县如期完成了上半年的建设任务,通许县、洛阳市吉利区、方城县、淅川县如期完成了投入使用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县(市、区)项目进展缓慢,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汝州市、临颍县、鲁山县工作不力,项目几乎没有进展。义马市、原阳县、封丘县、滑县等进展缓慢,需加快工作进度。开封市顺河区、栾川县、汝阳县、新安县、辉县市、内黄县、桐柏县等地尽管有较大进展,但仍需加快进度,及早完成建设任务。潢川县、正阳县、新蔡县如期完成项目建成任务,需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快进度。
(二)一些县(市、区)项目建成后未能及时投入使用。固始县、漯河市召陵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3年仍未投入使用,光山县、永城市等县(市、区)的社会福利中心未能按期投入使用。
(三)个别省辖市民政部门工作不够扎实认真,未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一些地方报告的个别县(市、区)项目信息与实际进展情况有较大出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照《河南省社会福利中心基本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检查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项目进展缓慢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步伐;计划第四季度完成建设任务的,各省辖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要抓紧解决好遗留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尽早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要加强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2016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