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安阳市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社区办公经费标准

时间:2016-11-16 来源:安阳市民政局
为更好地调动社区干部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保障他们的生活待遇,安阳市近日出台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提高了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起,社区办公经费由每月1700元提高到2000元。社区居委会主任(含支部书记)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1850元。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含支部副书记、计生管理员、大学生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550元提高到1800元。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在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上工作满15年(含 15年),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按照“市财政保基数,区财政保增长”的原则,从2015年元月起,市财政每年按2014年调整后的基数一次性下达各区,市政府统一出台经费调标政策后,所增加经费由各区负担,列入自然增长机制,自行调整支付。对2016年以后新增社区和人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审核,按2014年标准,市、区财政仍按2:8的比例给予经费保障,及时调整补助基数。对财政困难的区,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进行补助。
责任编辑: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