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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农村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到3050元

时间:2016-11-23 来源:三门峡市民政局网站
        三门峡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上作出决定,将我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到3050元。据悉,这也是今年我市第二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第一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是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2600元提高至2900元。
        这次提标主要是依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再次提高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2900元提高至2960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打赢我市的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市顺利完成2016年的脱贫任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积极协商,将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50元。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