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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统一

时间:2016-11-24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朱艳艳 通讯员 张效纲)近日,市民政局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我市将落实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扶贫标准线的要求,适时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统一。

对于列入当年脱贫计划、没有享受低保且无法通过扶贫开发项目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市民政部门将按照低保办理程序进行审核,实现“应保尽保”。今后,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经济状况符合条件的家庭,特别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都要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并根据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科学确定被保障家庭低保金发放数额。

《通知》指出,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信息共享机制,由县级民政和扶贫部门建立完善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为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数据基础。

此外,为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还联合制定了《洛阳市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暂行)》,对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状况核对内容、范围、方法进行了统一。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