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加分申报的公告

时间:2016-12-01 来源:人事教育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规定的加分政策要求,符合加分政策并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12月1日至4日凭持相关材料到招考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申报加分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加分人员情况经招考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集中公示。
招考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详见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

2016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