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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去年发放低保金3.8亿元 救助14.7万名困难对象

时间:2017-01-11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1月4日,记者从平顶山市民政局获悉,去年,我市共有14.7万名困难对象享受城乡低保,共计发放低保金38264万元。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去年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低保标准统一上调为每人每年2960元。截至上月底,全市共为4.7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6205万元,人均月补差由230元提高到了250元;为10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059万元,人均月补差由116元提高到了136元,两项补助水平均高于省定目标。

去年,该市还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截至上月底,全市共资助21.1万人参合参保,3480人享受门诊救助,24600人享受住院救助,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4498万元,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城乡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