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 确保留守儿童得到更好关爱
|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要求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我市是农业大市、人口大市,常年外出务工农民工数量达到150万人,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众多。目前,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有93400多人,占全省的近九分之一,关爱保护任务繁重。《意见》出台后,我市将遵循“坚持家庭尽责、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全民关爱、坚持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力争实现“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的总体目标。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党委领导,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职责,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实行重点时段排查机制。要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要着力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要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加强法治保障,强化督查落实,营造关爱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