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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阳”遍洒困难人群——我省民政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救助服务工作纪实

时间:2017-01-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在汝州市调研时,到低保户家中慰问 王益民摄
社工进村入户进行低保核查 省民政厅供图
□记者伍红梅
核心提示
雪夜中,他们穿梭在大街小巷,主动寻找需要被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为了真正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在雾霾严重的恶劣天气里,他们走村入户核查低保制度执行情况……我省民政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救助理念,敢于责任担当、发扬孺子牛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救助服务工作,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让更多的人享受冬日“暖阳”。
面对职业乞讨者,工作人员不能强制救助,除了一次次遣送,他们面临没有执法权的尴尬;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如何实现动态管理,他们怎样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带着这一系列问题,近日,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专家学者各抒己见,为我省的社会救助工作建言献策。
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作用
依法执政提高救助水平
不大的办公桌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几摞文件,工作紧张有序,几盆绿植让办公室充满生机……近日,记者在省民政厅采访了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
鲍常勇介绍,社会救助制度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其兜底保障作用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省社会救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主要体现在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政策配套化、救助标准科学化、救助管理规范化、救助资源整合化等方面。我省社会救助工作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基本构建起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主体,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优惠政策、社会互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鲍常勇表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这是我们开展社会救助的根本法律依据。我省社会救助也将继续推进法治化进程,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社会救助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施救的水平。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障社会公平的底线,基本任务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存权益,不但关系城乡困难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身处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人格和尊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长训介绍,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在低保工作中,坚持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要求县、乡两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低保家庭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暗访、调查等全面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和人员变化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并且首次委托26家社工机构进行低保核查。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我省民政部门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源头预防、提升救助能力,推动各地构建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管理网络,拨付专项经费,实现了“岗位、人员、责任、经费”四个到位,加强重点时节和重点人群的救助管理工作,完善主动救助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巡回救助、开放救助。
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社工进村核查低保情况
1月10日,连日的雾霾天气使乡村更显得有些“烟雾缭绕”。天刚蒙蒙亮,带着一瓶矿泉水、一个面包,包里装着《低保(非低保)家庭基本情况问卷调查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洛阳市欣和社工机构的社工郑朋飞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这天是他来到洛阳市宜阳县寻村进行低保核查的第二天。
因为拆迁,耕地减少,大多年轻人都外出务工了,寻村只留下好多老年人。寻村在册低保户有149户,自2016年10月每月提高15元的标准以来,分别享受每人每月120元、140元、160元的低保救助,按季度发放。郑朋飞介绍,他和同事7个人,一共分三个组进行低保核查。为了确定结果的真实有效,他们会要求随同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或村委会干部回避。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董辉介绍,为进一步了解各地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完善低保制度、提升低保工作规范管理水平,省民政厅首次委托26家社会工作机构对全省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工作至1月20日结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涉及低保信息系统动态管理情况、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兼顾重点区域,核查评估选取了巩义市、鲁山县、台前县等31个县(市)的60多个乡(镇)作为核查任务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兼顾“合理布点、核查独立、统筹协同、直观反映”四原则,获得第一手资料,确保直观、真实反映低保工作状态,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低保工作,使救助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维护合法权益
民政工作人员雪夜巡逻
流浪乞讨人员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群体,尤其是雨雪天气和节假日前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更是不敢有半点儿疏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石太林介绍,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15日,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冬季专项救助工作,这是从2007年以来,我省民政部门结合中央和民政部有关精神,从每年10月下旬开始进行的“常规动作”。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因地制宜设置开放式临时救助点,主动开展联合救助行动,组织人员联合开展巡查。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救助管理机构针对严寒天气特点,开展冬季防火排查工作,积极改善机构内部设施设备。相关制度越来越完善,各部门分工越来越明确,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随着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流浪乞讨人员有所减少。
工作人员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努力救助的过程中,也遇见过尴尬的“小插曲”。2016年11月22日,全省多地迎来第一场雪,气温急剧下降,当日,郑州市金水区救助站工作人员沿街巡查时,在杜岭街金水河桥下发现3名流浪拾荒者躺在被窝里,旁边堆放着饭盒、废品等杂物。工作人员劝他们去救助站,他们态度一致地表示反对,并且很不耐烦,竟然抓起长棍追打工作人员。
石太林介绍,还有一些习惯流浪的人,不想被约束,就是图自在,有的救助对象被临时救助后遣送回家,但他们还会再次走上流浪乞讨的道路。我国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的是自愿求助原则,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因此不能强制他们接受救助。还有一些救助站的救助对象中,有不少是危重病人、精神病和智障人员,难以确定户籍和家庭信息,无法送其返乡。
把保障灾区群众生活放在第一位
让每一户都能温暖过冬
杨长青是林州市东岗镇大河村村民,2016年的一场暴雨让他的家受损严重,房屋被泥石流冲毁,当时的他感到绝望。此后,当地政府和村干部将他们一家临时安置在村学校里,民政部门及时送去棉被、食用油、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并多次与当地基层干部前往其家中进行帮扶,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得以逐渐恢复。虽然杨长青话语不多,但记者采访时能感受到他激动与感恩的心情。
2016年7月18日凌晨开始至20日晚,我省开封、洛阳、安阳等地,暴雨致使河水暴涨、山洪暴发,玉米、花生、蔬菜等农作物的地里大面积严重积水。
在此次特大暴雨灾害中,安阳市部分乡镇受灾严重,为了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始终把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第一位。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受灾困难群众大排查、开展一次惠民政策大落实、开展一次寒冬送温暖大走访活动,切实保障灾区困难群众能够温暖过冬。在惠民政策大落实活动中,该市动用市级财政救灾预算资金,采购棉被5000套(条)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并团结各方力量向受灾困难群众下拨衣物3000余件。在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中,该市再次对受灾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救助需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法律需完善素质需提高
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问题,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锁表示,民政部门作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的职能部门,责任重大、任重道远。但救助工作需要政府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比如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我国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乞讨。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脱贫攻坚战已经打响,国家扶贫力度很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什么还有不少流浪乞讨人员?“针对职业乞讨者,应该加强对流出地和流入地的政府问责,尤其对流出地的基层政府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张明锁说。
张明锁还表示,救助工作与文化土壤也有很大关系,国家和政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责无旁贷,但困难群众不能只等、靠,光想着不劳而获,要在政府的扶持下尽快脱贫,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素质修养,要有羞耻心。社会救助不是独立存在的,民政部门不能孤军奋战,必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配套衔接,避免重复和交叉。
责任编辑:郑诚